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
沪交研〔2021〕4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升导师育人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1-09-01
上海交通大学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规定
沪交研〔2018〕20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明确育人规范,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01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