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学校启动第九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具备优秀学术素养,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负面情况。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及已完成的培养过程考核均通过,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突出学术科研成果。
4. 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及其提名奖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已用于往届参评并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 近三届(含本年)在研究生期间已获得学校“文治新人”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学术之星”评选。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审进度有所调整):
10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月-11月,通讯评审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医学类”和“交叉类”五个学科的若干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后,再由评选学术委员会推选出候选人名单。
12月中旬,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一)材料准备:申请人需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00前填写电子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a79954ee,提交该链接后打印申请表模板,并将申请表签字版扫描件及其他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链接https://wj.sjtu.edu.cn/q/yDpdWG4F进行提交。(注:1、电子申请及电子版材料均需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2、导出的word申请表中成果介绍部分未分段的可手动调整分段)。
(二)学院审核初评:各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开展审核与初评,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附件5)。学校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材料。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0日17:00前提交至闵行校区学生中心A523,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院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昕、邓涛
委员:张国栋、林天全、仇浩、李媛媛、张碧菱
组委会秘书:刘乔安、杜昊、刘送进、高粲、芮仁婷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第九届“学术之星”获奖者(不含提名)的导师,奖励下一年度专项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导师在下一年度需具有博士招生资格;若第九届“学术之星”获奖者是Science、Nature、Cell顶刊的第一作者(含共一)或者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获得者,其导师不重复奖励博士名额。
六、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在答疑平台留言或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答疑平台:https://kdocs.cn/l/co7MpwoZ680m
张碧菱:zbl@sjtu.edu.cn
李媛媛:sjtu-liyuanyuan@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请点击链接https://jbox.sjtu.edu.cn/v/link/view/933fc193d6a24b5dbc9d0aa791ddb1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