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第九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

2024.10.11 5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学校启动第九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具备优秀学术素养,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负面情况。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及已完成的培养过程考核均通过,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突出学术科研成果。

4. 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及其提名奖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已用于往届参评并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 近三届(含本年)在研究生期间已获得学校文治新人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学术之星评选。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2410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审进度有所调整):

10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11月,通讯评审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医学类交叉类五个学科的若干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后,再由评选学术委员会推选出候选人名单。

12月中旬,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学术之星人选和10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一)材料准备:申请人需于20241024日下午17:00前填写电子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a79954ee,提交该链接后打印申请表模板,并将申请表签字版扫描件及其他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链接https://wj.sjtu.edu.cn/q/yDpdWG4F进行提交。(注:1、电子申请及电子版材料均需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2、导出的word申请表中成果介绍部分未分段的可手动调整分段)。

(二)学院审核初评:各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开展审核与初评,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附件5)。学校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材料。请各学院于2024103017:00前提交至闵行校区学生中心A523,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院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昕、邓涛

委员:张国栋、林天全、仇浩、李媛媛、张碧菱

组委会秘书:刘乔安、杜昊、刘送进、高粲、芮仁婷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第九届学术之星获奖者(不含提名)的导师,奖励下一年度专项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导师在下一年度需具有博士招生资格;若第九届学术之星获奖者是ScienceNatureCell顶刊的第一作者(含共一)或者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获得者,其导师不重复奖励博士名额。

 

六、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在答疑平台留言或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答疑平台:https://kdocs.cn/l/co7MpwoZ680m

张碧菱:zbl@sjtu.edu.cn

李媛媛:sjtu-liyuanyuan@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院

20241011

 

 

 附件请点击链接https://jbox.sjtu.edu.cn/v/link/view/933fc193d6a24b5dbc9d0aa791ddb1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