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二课顺利举行

2024.07.08 5617

      为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6月28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二课聚焦《学位法》专题学习,邀请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在闵行校区新行政B楼418会议室作专题辅导报告。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院系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共70余人参与学习,本次培训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国栋主持。

 

       张国栋副院长强调,《学位法》对于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质量、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我国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他指出,《学位法》不仅为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也为高等教育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课程,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能够深入理解和掌握《学位法》的核心内容和立法精神,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同推动学校学位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促进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李学尧教授作了《学位法》立法要义解读的报告。他详细阐述了《学位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核心内容、立法原则和立法意义,对重点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和逐一解读。他强调,将学位条例的名称修改为《学位法》并对其制度内容进行全面修订,对于巩固学位制度改革成果具有深远意义。《学位法》进一步规范了学位授予活动,明确了学位申请和授予的程序和条件,强化了学术规范和学术自由的统一,确保学位质量提高。他指出,《学位法》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措施,强调了学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建设,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培训帮助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及时理解《学位法》的精神实质,把握《学位法》的基本原则、内涵要义、创新制度,加强了院系对《学位法》的重要性认识,对各院系严格按照《学位法》依法开展学位工作,提升全校研究生学位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