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

2024.06.04 873

为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

本规范中电子注册图像是指用以研究生学历证书制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所需的研究生个人证件照片。

一、 基本要求

1.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结)业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        图像应真实表达毕(结)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        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畸变。

二、 拍照要求

1.            背景:浅蓝色,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嘴唇自然闭合。

3.            眼镜:常带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镜,眼镜不能有反光。

4.            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不宜系戴围巾。

5.            衣着与服装:应着带领上衣,并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 指定拍照公司

我校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指定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http://www.spring-pi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