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即政审表)寄至所录取院系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左右。6月10日开始考生请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同)自己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收取入学通知书。届时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自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通知。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至时间为6月30日。
二、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6月10日开始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下载该表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6月30日之前寄送至所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200240;如在徐汇校区的学院邮寄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200030,学院教务办联系地址见招生简章联系方式栏目)
医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寄至: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25,联系电话:021-53068810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三、打印《调档函》
6月10日开始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8月2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具体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刘老师收,电话:021-34204267。我校新生人事档案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 档案到达情况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档案查询—新录取学生档案转入—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医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系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请务必告知原单位负责档案寄送人员按照医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进行寄送),于8月20日之前,请将人事档案和党建材料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指委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具体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4号楼303室,丁老师收,邮编:200025,联系电话:63846590-77634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用调档)。档案到达情况请详见:xgb.shsmu.edu.cn通告栏。(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通知书的发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请与拟录取的培训医院联系)
特别注意:①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通知书的发放。②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医学院毕业生考入其他院系除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用调档。③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非全日制考生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6月10日开始非全日制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下载《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本人签字后于6月30日前交所报考学院教务办。本协议书不适用单独考试非全日制考生。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要签署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已寄发,本人签字后交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寄送1份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陈瑞球339室,邮编:200240),电话:021-62821069
2、强军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上海交通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适用于强军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已寄发,本人签字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并于6月30前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陈瑞球339室,邮编:200240),电话:021-62821069